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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皓宸医疗公开信息显示,非独立董事黄招标、黄维通、共青城德伦医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1年,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宸医疗”)通过支付现金购买共青城德伦医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欢乐世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广东德伦医疗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德伦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伦医疗”)51%股权。2021年10月27日,皓宸医疗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显示,你们作为业绩补偿承诺人,承诺德伦医疗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净利润(指合并报表范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500万元、5,500万元、7,500万元。如德伦医疗截至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你们应在审计机构出具审核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皓宸医疗补偿完毕。皓宸医疗有权优先以尚未支付的交易对价抵销你们的应补偿金额,不足部分你们仍应继续以现金进行补偿。2023年4月29日,皓宸医疗披露的《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关于广东德伦医疗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补偿方案及致歉的公告》显示,德伦医疗2021年度业绩实际数为2,645万元,2022年度业绩实际数为-4,446.07万元。截至2022年末德伦医疗累计实现业绩数-1,801.07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触发业绩补偿义务。皓宸医疗尚有6,300万元股权转让款未支付,你们优先以未收到的股权转让款进行补偿,剩余3,394,323.90元你们应以现金方式进行补足。截止目前,你们未按照前述《重组报告书》中公开披露的信息履行剩余3,394,323.90元业绩补偿承诺。
处罚决定如下:
本所希望你们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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